各学院,单位:
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》和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《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贵州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(教育学、艺术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,不在此次申报范围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补充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动员
各学院、单位要加强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动员和组织,鼓励符合条件、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,从严控制申报数量,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,提升申报材料质量,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贵州学科优势的申报项目,为繁荣发展贵州哲学社会科学打下坚实基础。
二、严格审核把关
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,并签署明确意见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年被撤项处理、近3年被终止处理的,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。
2.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课题2020年5月5日以来被省社科规划办作终止处理、2018年5月5日以来被省社科规划办作撤项处理的。
3.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填写的前期研究成果不相关或弄虚作假,选题文字不通或视野过小,学科分类、项目类别等明显有误的。
4.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存在填报错误、装放混乱、资格不符、份数缺失、青年课题申请人超龄、未签名或《活页》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“硬伤”的。
5.纸质文本、电子文本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。
6.其它不符合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》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》和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”相关规定的。
三、申报安排
1.提交第三稿:2023年4月13日17:00前,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第三稿纸质版1份至社科处项目科,第三稿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。
2.形式审查:2023年4月14日-20日,各学院、单位科研秘书切实履行职责对本单位申请书形式进行严格审查,包括且不限于申报资格、前期成果真实性、表格填写规范性等,申请人在系统上传电子版申请书之前必须通过学院审核。
3.正式申报:
(1)在线申报:申请人在2023年4月20日00:00-4月23日24:00前完成在线申报并提交,逾期不再受理。(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://xm.npopss-cn.gov.cn/)
(2)纸质申请书:通过审核后社科处统一打印纸质申请书,项目申请人到社科处项目科签字(签字时间待社科处后续通知)。
(3)纸质汇总表:2023年5月4日10:00前,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交至社科处项目科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请各学院、单位逐份审查申报材料,严格把好第一道关,保证质量,消除“硬伤”,审核把关政治方向、学术质量、学风文风等问题。
2.请各学院、单位认真抓好本单位申报组织工作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,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、指导和协调,严格把关,努力提高申报质量,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
3.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,社会科学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系电话:0851-83227127 联系邮箱:skc252@163.com
附件:1.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
2.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
3.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
4.贵州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
5.贵州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
6.汇总表
社会科学处
2023年4月11日